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落实《文化和旅游部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导游大赛的通知》要求,进一步加强对旅游行业恢复发展的人才支持,持续提升黑龙江省旅游服务质量,推出一批讲政治、专业精、服务好的优秀导游,树立行业良好形象,倡导文明旅游,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引领作用,由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、黑龙江省总工会、共青团黑龙江省委、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主办的2023年黑龙江省导游大赛即将拉开帷幕。
本届大赛将分为初赛、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,设各市(地)文化和旅游部门选拔推荐、“金牌导游”工作室选拔推荐及个人自主报名三种报名方式。初赛选拔于2023年5月19日正式开始,目前正处于报名阶段,现诚邀全省优秀导游积极参加。现将大赛情况介绍如下:
(相关资料图)
一、大赛主题
展行业风采·绘文旅新篇
二、主办单位
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、黑龙江省总工会、共青团黑龙江省委、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。
三、参赛人员要求
1.黑龙江省内持有导游资格证书导游;
2.参赛前4年内(截至2023年5月20日)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的带团记录不少于50天且未受过行政处罚;
3.未参加过上一届全省导游大赛决赛。
四、参赛方式
五、大赛项目及内容
项目:导游业务竞技
内容:导游知识测试、现场导游词创作及讲解、自选景点导游讲解、主题讲解、实操带团、模拟带团讲解。(详见大赛实施方案)
六、奖项设置与鼓励措施
对于在全省大赛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和单位,将由主办单位予以鼓励。
1.大赛设置一等奖3名、奖励4000元,二等奖12名、奖励2000元,三等奖15名。
2.对获得竞赛项目全省前30名的选手,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。
3.对符合条件的一等奖获得者,由共青团黑龙江省委按程序推荐授予“全省青年岗位能手”称号。
4.对获得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且符合条件的女选手,由黑龙江省妇女联合会推荐为“省巾帼建功标兵”候选人。
5.对获得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参赛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“优秀指导教师”证书。
6.对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有关单位和个人颁发“优秀组织奖”“优秀工作人员”证书。
来源 | 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
编辑 | 王晓丁
责编 | 贾祎曼(见习)
审读 | 腾讯文旅
审核 | 卢伟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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