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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北区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注意事项
体检时间:4月11日至4月21日之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7:30—9:30
体检地点:宁波市第九医院(第一医院江北分院)6号楼(急诊楼)三楼健康管理中心(江北区祥北路68号)。
注意事项:
1.申请人必须在预约日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(其中一项为胸片X光)。为方便申请人就近体检,申报普高、职高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,体检将在受理申请的区(县、市)教育行政部门定点医院集中体检。体检表由申请人自行打印填写,贴好一寸照并在“受检者确认签字栏”签好姓名,申请人携带身份证和体检表至医院参加体检。(其中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下载附件6,认定其他类型教师资格的申请人下载附件7)。体检报告由区教育局统一领取,申请人无需前往医院领取。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认定教师资格。体检费用自理。其他注意事项请查阅《附件4:江北区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健康体检须知》。
2.体检实施预约制,每天限制50人,我们将在报名后当日将名单报宁波市第九医院,报名后第二天请务必尽快完成体检预约,确保在4月11日至4月21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按时完成体检。
体检预约操作流程:先关注“宁波市第九医院微信公众号”然后按下面步骤,1.点击屏幕下方的互联网医院;2.点击首页滚动图片中的“体检预约入口”;3.点击单位体检;4.点击进入团检;5.然后一步一步进行下去,最后选择体检日期,提交订单,收到预约短信,就算预约成功,体检当天出示预约短信。携带身份证、戴口罩。
点击下载:
附件6: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(江北区教育局)
附件7: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(江北区教育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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